明光市人大常委会 2022 年工作要点 |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 2022 年工作要点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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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起步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市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滁州市第七次党代会、明光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全过程监督为着力点,以中心工作聚焦年、依法监督规范年、能力素质提升年“三个年”活动为抓手,以制度机制完善为保障,求实效、争一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我市“进前列、上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政治站位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一)持之以恒加强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建立健全常委会党组、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党支部、人大代表全覆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不断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谋划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大活动。 (二)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的学习贯彻,提请市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 (三)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努力把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成为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制定《中共明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健全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的若干具体规定》。积极助推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等全市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的推进落实,全力以赴完成双招双引、产业链招商、“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提质提效等重点任务。 (四)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服务中心大局,开展“中心工作聚焦年”活动 突出市委工作中心,围绕“六拼行动”,做到“三聚三力”,即:聚焦市委重大决策、力促高质量发展,聚焦民生实事实施、力促民生福祉改善,聚焦决议决定执行、力促法治明光建设,做到市委有部署、人大见行动。 (五)围绕工业经济“拼速度”。开展“助推工业强市,助力双招双引”主题活动,开展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工业强市“一区多园”建设情况调研,开展工业强市战略—项目推进情况专题询问。 (六)围绕乡村振兴“拼质量”。开展“同心合力助推乡村振兴”主题活动,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执法检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调研,开展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询问。 (七)围绕城市建设“拼品质”。听取审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审议意见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市物业管理情况专题询问,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调研,视察重点工程建设、残疾人保障设施建设情况。 (八)围绕绿色发展“拼成色”。听取和审议 2021 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生态立市”情况调研,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 (九)围绕改革创新“拼成效”。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开展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试点建设情况报告,组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开展司法便民改革情况调研。 (十)围绕改善民生“拼质感”。听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开展义务教育“双减”、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开展“为民十件实事”专题询问,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 三、增强监督实效,开展“依法监督规范年”活动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奔着问题去、追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 (十一)加强民生实事监督。制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与监督工作方案,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各副主任分别任组长的人大代表监督组,采用“季督查、年询问”的方式,全过程跟踪督办 10 项民生实事项目,确保民生实事项目高效实施;制定出台指导意见,推行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实现市乡两级全覆盖。 (十二)加强财政工作监督。听取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审计报告以及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的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切实发挥预算联网监督作用,确保资金安排和使用更好贯彻党中央、省及市委决策。 (十三)加强人大任命干部任后监督。继续开展履职点评工作,分别对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企业服务中心、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民银行、市移动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对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 (十四)加强司法监督。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等普法活动,进行宪法宣誓制度执法检查,推动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听取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视察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坚持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旁听司法庭审,推进司法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法治统一。 (十五)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市委确定的总体目标和重要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确保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强化决定决议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决定决议有效贯彻落实。 (十六)规范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加强议案建议办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优化议案建议办理流程,完善交办机制,强化过程督办,切实做到“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持续开展优秀代表建议、办理先进评选活动。 四、提升履职水平,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 注重能力素质提升,全面加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全面加强代表队伍建设,健全代表工作制度,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十七)增强常委会及机关的履职能力。坚持和完善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学法学纪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活动,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运用系统思维谋划全局工作的能力,增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十八)积极促进代表履职。合理组建代表小组,规范并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联系点、代表之家和代表活动室、工作室、调解室“三室一点一家”等平台建设,开展代表活动室示范创建。加强新一届人大代表培训,举办人大代表履职系列培训班,指导乡(镇)对本级新当选代表进行培训,确保初任代表全覆盖培训。强化代表责任意识,深化代表述职工作,完善代表履职档案。 (十九)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聚力“一改两为五做到”,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密切联系群众,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做好调研成果转化工作,使人大各项工作更接地气、更有实效。 (二十)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牢固树立创新理念,做优做强工作品牌,扩大人大工作影响力。积极接受上级人大指导,配合实施好视察、调研工作。加强与长三角城市人大工作联系。吸纳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参加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实行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常委会全覆盖、参加视察调研全覆盖、参加专题询问全覆盖。坚持常委会领导分片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制定年度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意见、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安排意见,努力形成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研究宣传,讲好人大故事,展示代表风采,提升人大宣传工作质效,营造“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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