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史福江辞去明光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
关于接受史福江辞去明光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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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史福江辞去明光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4年6月25日明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个人原因,史福江提出辞去明光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明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史福江辞去明光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报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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