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
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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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明人常办〔2012〕21号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研究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上午8时半在市人大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会议建议议程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几个审议意见书办理情况报告: 第2号 关于农业产业化工作审议意见书的办理情况 第3号 关于基层文化建设工作审议意见书的办理情况 第4号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工作审议意见书的办理情况 第5号 关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审议意见书的办理情况 第6号 关于《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书的办理情况; 五、人事任免; 六、其他。 请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市住建局、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农委、文广新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食安办、水务局,女山湖和自来桥镇人大、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的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市政协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有关材料请各有关单位于10月23日前报送40份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8022457@163.com。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10月17日
抄送: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住建局、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农委、文广新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食安办、水务局,女山湖和自来桥镇人大,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市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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