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
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
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明人常办〔2012〕4号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研究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4月20日上午8时半在市人大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会议建议议程如下: 一、听取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直部门预算的报告; 二、听取市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推进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工作的报告; 四、听取市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市政府关于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六、人事任免; 七、其他。 请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管店和三界镇人大、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的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市政协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有关材料请各有关单位于4月18日前报送40份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8022457@163.com。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4月9日
|
|
【打印此页】 【返回】
【顶部】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