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8日明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吴光荣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高兴保的市农业农村局(市水产局、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韦正江的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 震为市民政局长; 王安徽为市农业农村局(市水产局、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孟兆洋为市审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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