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明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的通知 |
关于召开明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的通知_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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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大,市直各局以上单位,驻军,省属农场:
明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会议决定,明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1月16——18日在明光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建议议程有: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明光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议明光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12年市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
二、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负责召集所在行政区域内的明光市人大代表,于1月15日上午9点前集中到华亚宾馆一楼大厅报到。
三、各乡镇(街道)要提前通知到代表本人,以便代表按时参加会议。
四、代表接知后,要深入选民,广泛听取和收集选民的意见。
五、代表来时请带党员临时介绍信(由乡镇、街道统一办理)。住宿的,需携带身份证和生活用品。
明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1月4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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